漯河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 2017年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 河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 实施 办法》的规定,现将漯河 市律师协会 2017年第二批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2016年9月30之前取得实习证、实习期满且已经取得河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岗前集中培训证的实习律师。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笔试:2017年 10月14日 上午八点漯河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 面试:2017年 10月14上午九点河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三、实习考核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三份) (二)《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三份) (三)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三份) (四)《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人员登记表》;(三份)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申请表》(原件三份) (六)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三份) (七)每月由指导律师签名确认的实习人员《实习月志》;(三份) (八)律师所确认的不少于三千字的实习人员《实习总结》;(原件三份) (九)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中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应当由实习指导律师及接受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遵守纪律执业道德实习纪律实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做出如实评价。 上述第八项所述"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 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实习活动记录、实务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等。 四、实习考核程序和递交材料时间 漯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对上述材料进行书面初步审核,请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于 2017年10月10日前申请考核材料报送漯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漯河市司法局南 500 米未来家具广场临街楼三楼),初步审核合格者统一参加由漯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安排的考核。 五、实习律师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新修订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系列操作指引等方面内容。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实习律师携带实习律师证和身份证前往。 2、各位实习律师请看清考核时间,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 参加笔试和面试。 3、各位实习律师不得迟到,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请用黑色笔书写。 4、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放弃考核,不得请假。 漯河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
联系方式:0395-2161583 豫ICP备15034947号-1
Copyright © lhlawyer.org Rights Reserved.